【專文】法律能夠防止AI危害人類嗎?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訪台帶來AI浪潮,但隨著科技進步,AI有否可能反客為主,也會是人類之憂慮;歐洲議會今年3月通過全球第一部人工智慧法,就在回應如此的擔憂,惟法規範,真能使AI不危害人類嗎?
在1940年代,著名科幻小說家亞西摩夫(Isaac Asimov)就提出機器人三法則,即機器人不能傷害人類或使其受傷害,並在此前提下服從人類命令,最後才是保護機器人自身,而歐盟的人工智慧法,雖有長達400多頁的立法說明,但究其實質,仍不脫機器人三法則之框架。
至於在歐盟的人工智慧法中,將AI所可能帶來的危害加以層級化,即不可接受風險、高風險、有限風險與低風險,並因此為寬嚴密度的不同規範,其中最應關注者,自屬不可接受與高風險AI,到底要如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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