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COVID-19疫情防疫專責小組第29次會議紀錄(2022.05.09)

時間:111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11:00 

地點:各辦公處所 (視訊會議) 

主席:陳奇銘校長 (召集人) 

記錄:林秋英小姐 

 

壹、主席致詞

本校防疫作為將會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政策滾動式修正,目的在做好學校防疫確保學生的健康及授教權益的保障為第一要務。請師長多關心學生,若有身體不適,請和學校相關單位聯繫。

 

貳、防疫報告

教育部說明校園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實施原則

  1. 取消全校性暫停實體課程方式。學校可授權「授課教師」於上課班級出現確診或居隔學生而須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時,考量目前已近學期末,為避免學生往返奔波,得經與學生討論後,依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實施遠距教學至本(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末,應確保學生學習成效。
  2. 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各級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之人員,與確診個案於「確診前2日內」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該類人員(教師、學生、教練等)實施3天「防疫假」停止到校,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3. 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住宿學生
    • 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需居家隔離,由學校配合指揮中心規定發放3劑快篩試劑。
    • 校內外住宿生確診或居隔,由教育部補助學校積極協助返家或在租屋處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為原則。如有困難情形,須於學校宿舍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者,學校以擴充隔離宿舍或於集中檢疫所安置隔離者。一般宿舍受調度為隔離宿舍,則協調調度校外旅館安置無須隔離學生。
    • 學校如因學生確診或居隔人數短期內急遽增加,以致於宿舍量能難以承載而無法兼顧其他學生住宿生活需求,得針對實體課程進行授課方式調整,再視宿舍量能調整情形,適時恢復實體課程。
  4. 相關假別說明
    • 各教育階段別學生:如因確診、居家隔離、實施防疫假,無法到校,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 教職員工:如確診則請「公假」;如因同住親友確診而需居家隔離,請「防疫隔離假」。
    • 家長:學生暫停實體課程及請防疫假期間,家長如需照顧學生,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參、討論事項

提案一:本週三起授課方案評估。(教務處提)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5日公告之「大學因應疫情調整授課模式補充說明」辦理。

二、本校已在5月2日公告於5月4日至5月10日全校採行同步線上教學。

決議:

本校同步遠距教學延長至111年5月14日(星期六)止, 5月16日(星期一)起恢復實體上課。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2:00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