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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民眾注意事項

確診者 (7+7)

 

居家照護(7天)

  • 輕症/無症狀,且符合居家照護健康及環境需求條件
  • 無症狀或症狀緩解,且距發病日或探檢日滿7天,得解除隔離,無須探檢,解隔後進入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 (7天)

  • 已結束居家照護及居家檢疫者
  • 無須快篩就可以外出,禁止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等活動

 

入境者(7+7) 

 

自主健康管理  (7天)

  • 已結束居家照護及居家檢疫者
  • 無須快篩就可以外出,禁止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等活動

 

居家檢疫   (7天)

  • 所有自外國入境者
  • 入境時進行探檢,於7天期滿且期滿當日快篩陰性,進入自主健康管理

 

 

密切接觸者(3+4)

 

居家隔離  (3天)

  • 同住親友及住宿同寢室友
  • 自最後接觸(第0天)隔日起算居家隔離3天,收到接觸者匡列時進行快篩,結束後進入自主防疫

 

自主防疫 (4天)

  • 已結束居家隔離者或被匡列時已逾隔離期間但仍在自主防疫期間者
  • 快篩陰性可外出(必要時);學生須於自主防疫期滿次日快篩陰性方可上學
  • 禁止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等活動

 

 

其他民衆

 

自我健康監測

  • 密切接觸者之接觸者,若密切接觸者篩檢陰性後,可解除監測
  • 確診者同場域工作(高風險-24小時內,適當防護接觸>15分鐘),無症狀且接種3劑疫苗滿14天者,健康監測至最後接觸日滿7日
  • 避免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等活動

 

自主應變對象

  • 確診者之同班同學、同場域工作者
  •  依「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續營運指引」,採自主應變措施,含依感染風險程度實施防疫假、停課等

 

相關說明:COVID-19民眾注意事項 |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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