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零時起:入境居家檢疫天數縮短為7+7天
- 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如家戶無法符合1人1戶檢疫條件,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7天檢疫
- 檢疫期滿當日(第7天)執行1次快篩,另提供1支備用快篩試劑,於檢疫期間出現症狀時使用。
- 未滿2歲之居家檢疫者,採檢措施皆以PCR檢測。
- 如有無法自行操作快篩之民眾,將由地方政府安排人員協助進行快篩檢測。
- 居家檢疫及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相關檢查、接受電話/簡訊詢問健康情形或檢測結果回報等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居家檢疫:依第58條、第69條,可裁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p.s.6月1日起零時起旅客全數回歸抵臺時於機場進行唾液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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